患癌老人去世留下近四万元债务,生前好友自愿代他偿还:他讲诚信,不想他留遗憾

来源:红星新闻 发布:2023年12月27日 作者: 人气:92627

原标题:患癌老人去世留下近四万元债务,生前好友自愿代他偿还:他讲诚信,不想他留遗憾

四川广安一位七旬老人,生前找人借了将近4万元,因生病等原因迟迟未能还款。后来,在出借人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身患癌症的老人去世。老人去世后,法院打算终结执行。没想到,老人生前的一位好友主动联系法院,称自愿无偿帮老人偿还债务……

12月26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广安市武胜县人民法院获悉,老人的一位好友已帮其还清全部债务,这也是法院执行工作中最为特殊的一次执行任务。这位好友说,老人生前就是一个讲诚信的人,自己不想他去世后还留有遗憾。

▲陈某交到法院的承诺书 图据法院

老人生前借款近四万元

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因病去世

老人赵某是广安市武胜县人,2021年8月至12月期间,他先后分四次向唐某借款39500元,并约定于2022年6月还款。后来,赵某因生病等原因迟迟未能还款。2022年10月,唐某向武胜县人民法院起诉后申请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赵某因病去世。

法院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经法院工作人员走访了解,赵某一家经济条件不好,老伴早已去世,几个孩子也经济困难,有的还身患重病或因其他原因丧失劳动能力。

“当时是他(赵某)的家人到法院,交来了赵某的死亡证明。”武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工作人员在对被执行人赵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控,发现其名下仅有银行存款17000元,至此再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联系亲属,其亲属均表示放弃继承遗产,也不愿代为履行债务。

生前好友主动联系法院

自愿代他还债:不希望他留遗憾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由于赵某亲属放弃继承遗产,对债务也将不负清偿责任,本案中对于尚未执行到位的22500元,将面临无法继续执行的困境。

“因为赵某已经去世,当时我们已准备终结执行了,陈某突然联系法院,称他要代赵某还钱。”法院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陈某和赵某年龄差不多,两人是几十年好友,得知赵某去世后债务没还清,陈某就主动联系法院,想要帮赵某还完这笔钱,但因为自己已经快80岁了,不会银行转账,于是向法院出具了一张承诺书,自愿成为被执行人,请求法院对其银行存款进行扣划还款。

陈某告诉法院工作人员,赵某生前就是一个讲诚信的人,自己不想他去世后还留有遗憾,自愿代赵某履行这笔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执行过程中,第三人向执行法院书面承诺自愿代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在承诺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红星新闻记者日前从法院了解到,法院变更陈某为被执行人,对其银行账户存款以本案未履行标的额为限进行扣划后,已由申请执行人唐某受领,现案件已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