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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点评奖金
10.1 点评奖金是指,您通过情客旅行网预订酒店、机票、景点、线路线路服务,在入住酒店、乘坐飞机、游玩景点享受完线路回来后,对您入住的酒店、乘坐的航班、游玩的景点、观看的演出、享受的租车服务和线路发表点评,由情客旅行网给您的现金奖励。
10.2 奖金和用户表扬还是批评商家没有关系,只要用户有真实消费记录且按照情客旅行网规定的格式提供了原创的点评内容,均可获得该奖金(稿酬)。
10.3 点评奖金是由我们网站促销返还的:
(1) 与酒店无关,您不能向酒店前台索要;
(2) 与机场,航空公司无关,您不能向机场,航空公司索要;
(3) 与景区无关,所以您不能向景区索要;
(4) 与演出主办方、场馆方无关,您不能向演出主办方、场馆方索要;
(5) 与租车供应商无关,您不能向租车供应商索要;
(6) 与导游无关,您不能向导游索要;
(7) 请在收到点评短信后的60天内进行点评,过时将不再返还点评奖金。
10.4 点评奖金累积存入您在情客旅行网的奖金帐户,情客旅行网以每年12月18日零点至次年12月17日24点为一个消费年度。
(1) 在一消费年度(每年12月18日零点至次年12月17日24点)内,账户金额达到2000个时,即可申请提现。
(i) 在申请提现时请按照以下要求提供发票:抬头必须为"苏州情客旅行网旅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票内容为服务费,其他类型发票无效,请在发票上注明汇款帐号,发票邮寄地址:广东省清远市广清大道优信秀城公馆情客旅行网财务部,为了防止发票丢失,请使用挂号邮寄或特快专递。
(ii) 如果您无法提供符合条件的发票,情客旅行网将扣除提现金额10%,作为税款及手续费。
(2) 在一消费年度(每年12月18日零点至次年12月17日24点)内,账户金额未满2000个时,账户金额将在12月18日零点转化为和点评奖金额度相等的消费券。
(i) 消费券适用于情客旅行网提供的全部在线支付的酒店、机票、景点、演出门票、租车、线路产品。
(ii) 由点评奖金转化成的消费券,自转化日期起,有效期为两年。
(iii) 客户使用消费券购买酒店、机票、景点、演出门票、租车、线路服务,仍可获得相应的点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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