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首次表示将互联网金融纳入MPA监管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2017年08月07日 作者: 人气:767


导读:据了解,这是央行首次提出探索将规模较大、具有系统重要性特征的互联网金融业务纳入宏观审慎评估。


8月4日,央行发布《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2017)》,其中就互联网金融业务时表示,应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金融监管机制,进一步发挥互联网金融在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关于具体措施,报告提出了五个方向,其中表示要探索将规模较大、具有系统重要性特征的互联网金融业务纳入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对其进行宏观审慎评估,防范系统性风险。

据了解,这是央行首次提出探索将规模较大、具有系统重要性特征的互联网金融业务纳入宏观审慎评估。此前,“系统重要性”这一概念主要用于对大型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的监管。

所谓MPA,即宏观审慎评估,2016年起,央行对商业银行将现有的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和合意贷款管理机制“升级”为“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acro Prudential Assessment,简称MPA),重点考虑资本和杠杆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流动性、定价行为、资产质量、外债风险、信贷政策执行等七大方面。之前一般指的是央行对商业银行资的评估,而这次属于首次提出将互联网金融纳入到MPA中。

多位行业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央行将互联网金融入MPA对互联网金融行业而言是重磅利好,充分表明监管层对互金行业的认可和重视,同时也意味着互联网金融在现行金融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央行在《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2017)》中称,关于自去年开展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行动,报告指出,经过前一阶段整治工作的有效推进,目前互联网金融风险总体可控,行业规范发展逐步实现。

同时也提到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几大风险点,除了证照不全、违规经营,风险管控不足,市场存在无序竞争等因素之外,部分互联网金融产品已具有系统重要性影响,需要防范顺周期波动和风险的跨市场传染。

除了MPA考核,央行还提出的其他具体四项措施,这对行业来说均属利好:

其一是加快完善互联网金融安全等方面的政策体系,建立互联网金融技术行业及国家标准,制定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金融数据安全使用管理办法,构建维护互联网金融安全的技术体系。

其二是按照“分类控制,分照管理”原则,加强监管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的准入、退出机制和运行规范,为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其三是充分发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与地方协会的作用,强化行业自律管理,搭建统一、公开的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平台。构建以商业银行作为第三方资金托管的机制,进一步完善互联网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体系,切实加强互联网金融投资者权益保护。

其四是加快金融科技在金融服务中的应用,让金融服务惠及更多领域,提升金融服务效率,推进普惠金融发展。

其五是探索将规模较大、具有系统重要性特征的互联网金融业务纳入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对其进行宏观审慎评估,防范系统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