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1.11亿个体工商户超八成无需缴税 两年多来累计减税降费超万亿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发布:2022年11月02日 作者: 人气:93913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峰北京报道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1月1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有关情况。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蒲淳介绍,我国个体工商户焕发出强大的生机活力,截至2022年9月底,全国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达1.11亿户,占市场主体总量的2/3,是2012年的2.75倍。

疫情之下,很多个体工商户面临一些经营困难。《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下称《条例》)的一大亮点就是,根据个体工商户的行业类型、经营规模、经营特点等,对个体工商户实施分型分类培育和精准帮扶。

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戴诗友介绍,税费优惠政策已覆盖全部个体工商户,2020年以来至今年9月底,为个体工商户累计减税降费10272亿元。受益于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目前全国超八成的个体工商户无需缴税,需要缴税的个体工商户平均每月缴税今年比2019年下降四成。

出台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

疫情发生以来,个体工商户的经营遇到了很多困难,《条例》明确提出实行有利于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财税政策。那么,目前主要实施了哪些税费优惠的政策,效果如何?

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戴诗友介绍,一是减负规模持续扩大。税费优惠政策已覆盖全部个体工商户,2020年以来至今年9月底,为个体工商户累计减税降费10272亿元。

二是缴税负担逐年下降。受益于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目前全国超八成的个体工商户无需缴税,需要缴税的个体工商户平均每月缴税今年比2019年下降四成。

三是市场主体活力不断增强。在税费等一系列政策的共同作用下,2020年以来至今年9月,全国涉税市场主体中累计新办个体工商户1734.2万户,为稳就业、保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

其他部门也在开展针对个体工商户的纾困扶持。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蒲淳介绍,市场监管总局清理涉企违规收费,今年以来共检查单位7.9万家,累计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轻负担11.52亿元,有力推动国家减费纾困政策的落实。

深入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厉打击口碑营销、二选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2021年至今,共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14692件,罚没金额9.29亿元。

近30%为“四新经济”

个体工商户在第三产业中占比近九成,集中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行业,是百姓生活最直接的服务者。

近年来,网络直播、微商电商、新媒体等新个体经济也发展迅速,已占到个体工商户总量的近三成,降低了创业就业成本,进一步促进了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壮大。

蒲淳介绍,据统计,我国1.1亿户个体工商户中近九成活跃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和居民服务等实体经济领域,70.3%的个体工商户仅从事线下经营活动。

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司负责人郭启民介绍,特别是近年来,网络直播、微商电商、新个体经济层出不穷,个体工商户中已经有将近30%为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四新经济”,为我国经济转型注入了新活力。

“实体经济并不等同于实体经营,前者是从事的行业,后者是指经营的方式,绝大多数个体工商户,无论是单纯的线下经营,还是通过线上渠道销售实体商品,都是参与实体经济。”蒲淳说。

“线下实体店和网上店铺是不矛盾的,我们不会限制其中任何一种经营模式,我们还要鼓励商业经营模式的创新。”蒲淳说。

分型分类培育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杨红灿介绍,对个体工商户实施分型分类培育和精准帮扶是这次《条例》立法的一个亮点。

所谓“分型”,就是根据经营规模、营收水平等,将个体工商户大致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和“发展型”三个类型,分别着眼于“活下来”、“持续经营”和“发展壮大”三个目标,实施有针对性的培育。

对盈利水平比较低、勉强维持经营状态的“生存型”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困难救助、费用减免等方式尽量维持其正常经营,为家庭提供基本收入来源。

对经营稳定、有一定雇工规模的“成长型”个体工商户,可以注重金融支持、技能培训等,引导其规范经营、逐步扩大规模,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对规模较大、收入可观的“发展型”个体工商户,积极引导他们在自愿基础上转型升级为企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实现更好发展。

杨红灿介绍,所谓“分类”,就是鼓励个体工商户发挥自身的优势,结合实际,走创新发展的路子,加大对执着坚守、特色鲜明、新产业新业态等个体工商户的选优和“拔尖”培养,提升区域内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总体水平。

目前,正在研究支持“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措施。

所谓“名”,就是支持和培育一批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深受群众喜爱的知名小店和“网红店铺”。

所谓“特”,就是鼓励地方依托区域文化资源,地理标志产品等特色优势,打造民俗旅游接待、土特产品销售、特色餐饮服务等领域的经营样板。

所谓“优”,就是要挖掘培养以弘扬民间传统技艺、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己任的“老工匠”、“老艺人”,打造更多小而美、小而精、小而专、小而优的个体工商户。

所谓“新”,就是鼓励个体工商户积极参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经济形态,加快数字化发展,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

“市场监管总局将指导和支持各地不断加大探索力度,研究制定划型标准,建立分类培育‘名录库’,完善样本统计制度,跟踪了解发展诉求,更好地促进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杨红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