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旅游发展委召开落实芙蓉江河长制工作座谈会

来源:政策法规处 发布:2017年05月11日 作者: 人气:587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山青”“天蓝”“水清”“地洁”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安排部署,推进芙蓉江河长制各项工作的落实。2017年5月9日,省旅游发展委主任李三旗组织召开了落实芙蓉江河长制工作座谈会。省旅游发展委、省水利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遵义市旅委相关负责同志,绥阳、道真、正安三个县旅游局和水务局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与会同志围绕芙蓉江的基本情况、保护和管理中存在问题,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安排部署,6月18日“保护母亲河 河长大巡河”生态日主题活动,芙蓉江旅游产业带发展促进管理和保护等进行了积极的发言讨论,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对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凝聚力量、齐抓共管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为建立完善河长制工作机制理清了思路,对进一步落实好河长制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会上,李三旗主任强调,河长制工作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功在当代、惠及子孙的重要工程,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开拓进取,奋力工作,让芙蓉江更美更清。一是要充分认识落实河长制工作对贵州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的重大意义,全面高标准的完成好规定动作,主动创新做好开拓性工作,对标对表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旅游系统要站在大生态战略行动的高度,发挥好旅游作为环境友好型产业的作用,创造性开展工作,用产业发展推动芙蓉江的保护与管理。三是芙蓉江保护与管理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要坚持问题导向,研究芙蓉江旅游带建设,带动沿江地方经济发展和群众增收,推动转型,推进养鱼污染等问题的解决。四是要尽快建立完善芙蓉江河长制体系,要利用大数据手段建立监管平台,加强培训和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级河长和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切实推进芙蓉江的管理与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