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开展电子商务扶持 最高可领200万元资助

来源:厦门日报 发布:2018年04月28日 作者:王颖达 人气:2197

2018年厦门市电子商务扶持项目出炉。符合要求的单位最高可领200万元扶持资金。

申报扶持对象为开展网络零售业务、电子商务专业服务、电商平台、电商基地、相关商协会开展公共性活动。

其中,对2017年度第一次纳入一套表统计、具有网络零售行为的企业(网络零售额达500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17年度网络零售额超过500万元的部分,每200万元奖励1万元,单家企业上限100万元;对非第一次纳入统计且同比2016年度网络零售额有增长的企业,按其增量部分每增长200万元奖励1万元,单家企业上限200万元。

上年度帮助5家以上本地传统企业实现单家年网络零售额500万元以上,或帮助单家本地传统企业实现年网络零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专业服务企业,经认定后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商协会开展电子商务公共性活动也可获得补贴扶持,按核定费用给予不高于70%的补助,单场活动上限20万元,单个商协会每年最多补助5场。在我市建设电商平台、电商基地也能获得上限为200万元的补贴扶持。